今年1-4月統計行人死亡134件.機車騎士死亡649件...機車騎士死亡率是行人死亡近5倍
台灣也是機車地獄
等一下行人當然不會怎麼樣.但開罰一次就6000元.模糊空間太大...
例如我開車接近斑馬線放慢前進.車頭剛碰到斑馬線..行人突然快步跨上斑馬線..開車視線慢個一秒看到行人閃現.(不要說開車眼可同時看到-左-前-右-方的視角),就算我停車再開.行人還是有機會能閃現..
試想如這時被檢舉.我小心也尊守交通規則...這情境..能消單嗎?
要也是提高肇事駕駛的罰款..不是由少數人的不小心肇事..讓全體駕駛一起承受
那酒駕怎麼不提高刑期..酒駕嚴判..我想沒人會反對...為什麼還是三不五時就看到酒駕撞人的新聞呢?是因為高官.民代也常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