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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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ACOCITY
剛大陸的朋友發了訊息過來問 上海那邊出了問題
很多中小律所開始收縮客戶面
起因是這個"顶级律所向高院求救,或陷破产危机"
錦天城律所事件 大概就是5%民事範圍
台灣是否也有同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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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先釐清:如果是公司請律師協助釐清法條、幫助公司在相關業務是符合法規,這當然是律師可以做的事情。
假如公司明知要做的事情不合法,律師也提出相關疑慮,做到基本的告知義務,公司仍要執行,那問題自然是公司。除非律師以法律專業進一步試圖將公司不合法的業務為合法,有證據抓到當然有相關的法律來處理律師。
重點還是在於是否律師在基本的職業操守下執業,不是只要公司出問題,那就律師也得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