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lueck
法律確實就是講證據,提告證據力不足的罪名很有可能造成無罪釋放。
不是你知我知大家都知道這麼簡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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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漂亮話..就跟"宗教都是勸人向善"一樣的噁心漂亮話....
法律若是講證據...那『有教化可能』的證據是什麼?!
我倒覺得客觀的說..法庭就只是個辯論場所,甚至還要考慮法官採不採信....
我以前有一次去法院當證人,
事實上我做的事情就只有,.簽名..然後進入法庭呆站著,法官一句話也沒問我,我帶的證據也沒有要看,然後一直到結束..
在我的感覺就只是走一個流程......講證據???真心??
權力即正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