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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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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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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C212
所以我才會説呀,在台灣這個環境,所謂的法律人士.是不會認錯並且試圖改正它,
窮盡一切可行的方法???也就只是口號等級....
通常只是停留在自己認為夠了,而不是去做去嘗試可能的突破機會,
自己認為已經做到滿足手邊現有的規定後,就工作結束了,就是"窮盡一切可行的方法"了...
而本案台中地檢署完整聲明有窮盡一切可行的方法嗎?
也許對於少部份人來説... 可能有吧....
但我相信更多的人來說.也只能屈服在法律的X威之下...法律説有就有吧...還能怎樣呢..
印象中...中國還是東南亞有不只一件自殺案例,官方經過了調查後判斷死者是狂砍自己數十刀自殺而亡..
我相信那些案件的調查單位也是認為自己也已經『窮盡一切可行的方法』去調查了...

當初那個二人在車上. 最後的判決結果是二人都無罪的那個案件..
有『窮盡一切可行的方法』了嗎? 最後還不是....法律即如此........


當然只會調查可能的方式,像現在有靈媒說死者託夢他殺,難道檢察官還得想辦法去觀落陰問死者是否他殺??
想也知道這種太過離奇根本就不可能。

本案檢察官早在高大成接觸前就已經採集檢體送驗,查驗有無毒藥物反應,高一開始先說死者是被酒中下毒,結果查驗無酒精,高又懷疑可能中的是葡萄催芽劑之類的毒物,結果葡萄催芽劑也是驗無。

所以高大成每次毫無證據就提一個假設出來,檢察官就得無止盡的去查嗎?

現在法醫研究所的報告認定可能是高樓墜落,但遭推落的可能性仍然是有,你不覺得應該讓檢察官去全力追查這可能性的相關證據,才是正途嗎?
就為了高大成毫無證據的說法,耗費時間、資源去無止盡的調查,不是反而拖延了辦案進度?
     
      
舊 2023-06-08, 06:45 PM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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