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又見阿鳥
對
刑法打擊錯誤的基本考題
a要殺b,於是對他開一槍,結果打歪了,打死了路人c
a-b:殺人未遂
a-c:過失致死
想像競合,哪個重就判哪個
不過,我的刑法老師的看法是...客觀等價
a要殺人,c被他殺了,故意殺人
至於a要殺誰,客觀上,我們無法得知a的真意
天曉得a真的事是要殺誰...
所以他說要殺b,也就加一條殺人未遂
他的觀點不考慮打擊錯誤...
你要犯罪,也做了...還要考慮這個對象是不是你的目標..沒意義
說一下我對本案的看法
殺人未遂與9個過失致死,想像競合
就判9個過失致死...一個死者算一個法益,就一個犯罪
炸飛機,死了幾百個人,也要算一罪嗎?
還有一個公共危險罪....不過,也是想像競合,被吸收
9個過失致死,一罪一罰... 單罪5年以下
因造成損失重大,造成多人死亡...算上限5年
總刑期45年...所以,我也不喜歡刑期上限30年那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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