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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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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是啊 不該用警棍打人
應該用槍. 說好的大膽用械呢?

以下個人看法.

只要是有攻擊警察行為, 一律用槍. (當然不是往要害打)
還是要改成只要警察認為在有自身安全疑慮下, 皆可用槍
浩呆在攻擊一位警察後, 你不能說因為沒再攻擊第二位就不可用槍
誰知道他會不會再攻擊第二位? 若攻擊誰負責?
這樣也讓社會大眾知道, 打警察是可能致命的.

辣椒水,電擊槍等, 警棍 只用在不聽規範的嫌犯上. 叫他下車不下車, 叫他趴下不趴下
 
舊 2023-05-22, 10:07 A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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