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貼一下法官的講法。
但法官則駁斥:「NCC經由多元專業委員組成之委員會…行政法院固應給予相當之尊重,而採取較低之審查密度,但並不是說NCC本於獨立機關所為之行政行為或決定可以排除
司法的審查,對於決策事實基礎有無錯誤、是否資訊不完全、理由的形成是否出於正當程序等節,法院仍應審查,以
確保獨立機關的依法行政。」
法規名稱: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9%9f%e9%97%9c
引用:
二、獨立機關:指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運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受其他機關指揮監督之合議制機關。
|
雖然有獨立行使職權的權限,但還是要依據法律。
不受「指揮」「監督」,但這是司法「審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