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Quaker2013
現在的普世價值是平權 => 除非你有數據支持同婚家庭犯罪率更高 => 不然你憑甚麼要求同婚家庭要用更嚴格的標準?
只要同性戀不違法道德風俗 + 也沒有違反法律 => 憑甚麼要限制他們的權力?
|
1.
您的立論邏輯完整 . 也就是機械式思考 ..... 全人(社會通識)與著重現實功利的思考不該是這樣子的
有個法律人總統給人垢病 ~ 依法行政 . 謝謝指教
被他的前輩蔑稱 ~ ㄚ舍
也被諸媒體人歹話好說 ~ 溫文儒雅的謙謙君子 (說的表情不太似贊美 . 很尷尬又好笑)
最後被啥雜誌與李敖評為 ~ 無能 + 另一話 : 無能比貪腐更甚
法理倫理皆是規則邏輯 . 若思考僵硬在規則邏輯之中 . 不顧現實功利
法理 => 法匠 ; 倫理 => 腐儒
注意這一段 ~ 您道 : 歧視是
錯誤的 . 豈知歧視卻是
必然的 (必然 > 錯誤 = 社會自然現實)
我不是批判您 ..... 只告訴您 . 人不是機械 . 該擁有身之為人的思考
2.
對於同性家庭收養孩子 . 社會就應該飽以謹慎 ....
因同性者長期遭受社會異樣眼光傷害 . 心理不同於常
又 . 同性家庭不同於正常家庭 . 此牽涉兩性身教教育 . 家庭教育
而不幸的孩子被任何人收養 . 已經是處於次環境了 . 不能讓收養教育環境更糟下去
同性收養的社會爭議懷疑也是應該的 . 不爭議不懷疑才有問題 .....
俱備整合權宜能力者 . 不排斥和諧言論與爭議言論 ~ 他歡迎任何言論熱衷思考討論 . 不會非黑既白各擁立場 = 客觀
3.
不予同性者收養孩子 . 就是
歧視同性者 &
恐同者嘛 ??
引用:
|
作者xx123
還有歧視說 . 其本質一樣是政治手段 (髒污屬性的)
指責人身之莫須有使其屈服 ..... 但這些人真的歧視同性者嘛 ??
只怕真正的恐同者是那些口無遮攔的同性者 + 沒腦袋不顧一切以為進步觀念的抬轎人 = 懼怕自我立場
另一種為社會共性作用 (同化 . 共通感 . 流行) = 人家說恐同 . 說歧視
不懂慎思明辯就跟著說 . 枉顧社會倫理與對人際交涉關係的尊重 . 也就是二愣子在鴨霸
同性戀者及其支持者 . 你們的言語不當是在怕什麼 ??
社會道德是這麼用的嘛 ??
更多無立場者因你們莫須有的指責而潛藏在檯面下 . 升華成為堅實的反對同性所有者 . 歧視者
他們哪會屈服 . 因他們要的是說服 . 不是要挨人身攻擊
你們都沒有想過你們造成的搬石自砸雙腳的問題嘛 ??
以上 . 我不談同性異性 . 我談理性 ...........
政治的本質在於協商 . 不在於鬥爭 ............
|
引用:
|
作者xx123
我想附註一段 .......
同性者使用歧視與恐同的不當人際話術 . 其源有自
是被歷史宗教社會壓抑太久而導致 . 有其委屈色彩 . 適合引社會心理範疇用以看待
他們長久以來活在社會人身分類的恐懼與異態之中
人類是社會性生物 . 為其先天本能與後天陶成本能 ..... 亦是強烈需求
同性者最基本的恐懼說穿了 . 是恐懼不能融於群體與社會融洽無分
以廣泛社會心理觀點來看 . 同性議題最強烈的社會恐懼者為同性者 . 因直涉自身
非社會大眾 ..............
究竟誰是恐同者 . 得倚靠社會學知識翻過來看
誰恐懼誰就不理性 ~ 話語既載滿不當攻擊性
這就要看社會大眾要不要體諒他們的心理背景因素
可以計較與鬥爭 . 也可以寬恕原諒
宜自由選擇 ................. 說不得支持與不支持之對錯
無腦支持者 + 無腦反對者除外 ........
|
引用:
|
作者xx123
支持同的 . 包括支持任一社會議題者 . 同反同者一同 ... 許多不知道支持啥 + 反對啥
這些盲目者是普遍分佈的 . 不因立場趨向而特定多數或消滅
因為兩字 ~ 社會 . 或共性作用 (此觀點不適於流行學)
社會共性是可以無關理性的 . 而人類文明發展勢必趨向理性
理性之所以被社會高度重視 . 獨立思考被大力宣導
其目的 . 就是要消滅社會群體效應必產生的盲目 . 返還每個社會人的思想自由 .....
本議題該被追究的第二對象是盲目者 . 不論是支持或反對
社會要求共存共榮 . 但豬一樣的隊友 . 聽過吧 .....
該社會問題不曾被徹底消滅過 . 只有因盲目者減量與知識填充而進步過
另 ~ 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在同性自由權索取議題之下 . 所謂的社會恐同者究竟指的是誰 ?? 是誰因人身因素而直接感受恐懼 ??
真是一隻手指指著別人 . 四隻手指指著自己 ..........
污衊他人成就自己 . 只會淪為鬥爭 . ...
|
如果看不懂 . 請參考 ~
我是人 . 我反核 = 擁核的就不是人
人都是人生的 . 是不是人不是反不反核決定的
同用愛發電一樣 ~ 睡他媽可以發電 <= 有個社會評議咖就這麼用髒話諷刺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