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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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helle-lai529
所以回歸到嚴謹的審核跟評估機制才是最好的不是嗎,靠機制來汰除不負責任的婚配關係,不管同或異,這些機制不就是『以小孩子的權利』為重,不是嗎。
不然只要聽到是『女女』家庭要領養,小男生自己就爭破頭的喊選我選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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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舉例吧?
老實説,我是看不懂這舉例, 是大數據?還是從哪裡得到的結論是小男生必定選女女一樣?
在新聞連結中看到的也只是從"大人想要"的角度在提出訴求和解釋,來爭取權利。
對於兒童權利的描述也就只有短短幾個字『保障兒童權利公約所保障的兒童最佳利益』來帶過。
雖然兒童權利公約中沒有明確的允許或禁止同志家庭領養,
但為了滿足大人的想要所以來爭取權利..到最後會不會只是淪為了政治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