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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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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所以評估是否符合收養條件的法官跟社工人員都是擺設嗎
那沒人要養的小孩在孤兒院繼續待著比較好就是了?
不給人收養的人怎不自己去帶回家養呢?
怪哉
要我說
我可沒那種大愛
養一個小孩我要證明我有能力
還要付出還不能留小孩一個人在家
我找麻煩嗎?
我相信大多願意走這一步的
被收養的小孩應該會過得不錯
舊 2023-05-19, 05:37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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