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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將滿55歲猝逝「24年勞保費充公」 勞保局2理由拒付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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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dry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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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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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versky.
沒有繳補充保費,
也沒有繳薪資保費嗎?
有的話,有什麼不公平?
覺得不公平,可以把獎金調成正常月薪。
不調整,不就是覺得這樣比較佔便宜。
更不用說有補充保費前少繳的。
你以為你想調整成這樣
公司就會幫你嗎?
明明一隻羊不該剝兩層皮
另外 你知道單筆利息超過兩萬也要繳補充保費
利息收入本來也就納入個人所得裡
每年已經會繳納所得稅
這些都是不公平的事情
目前這樣的補充保費的徵收
我認為應該是有違憲疑義
2023-04-17, 08:59 AM #
45
hendry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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