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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將滿55歲猝逝「24年勞保費充公」 勞保局2理由拒付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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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乏目艮目青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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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跳海人
標題殺人+1
勞保本身就是一種保險,各項給付本來就有各自的標準
提早掛了,家屬改領津貼而已,刻意用拒付或充公這種字眼,惡意滿滿的殺人標題
這也有人信?
更何況,事主早就停保沒繳保費.
遺屬年金要55歲
雖然有年資,但因停保家屬什麼也領不到
標題哪裡殺人?
2023-04-13, 11:01 PM #
8
目乏目艮目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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