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NCK
你上次看到國民大會舉辦是在哪一年啊?
你知道誰是國民大會成員嗎?
一個已經被凍結到快廢止的會議,還想拿出來在舔共議題上抵抗唷?
就算你想講憲法,憲法也沒有講明疆域範圍,看你想掰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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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一條 1.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
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另第四條 5.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執政黨不是立院過半嗎,怎麼不敢改呢?連提出都不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