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個人投書的例子而言,幾乎都聚焦在大方向而言同樣的類型,
就是公家機關自己公告的「範本」「都不符合」公家機關自己公告的「規範」。
或著公家機關既有的紙本資料,因應時代潮流轉數位模式,
但轉完之後沒有確實的校稿,就直接網站上線,
然後坐等民眾反映一個資料瑕疵,才去修正一個。
在類型一樣的前提下,公家機關還是有修正網站上的資料瑕疵,
但就是「很會拖」,例如若依照一般民間商業公司標準,
網站公告資料有編輯瑕疵,理應三天內就該修正完的,
公家機關可以拖兩週。
理應一週內就要修完的,公家機關可以拖三個月才修正完。
理應一個月內就要修正完的,公家機關可以拖個一年。
這是我竟六年來投書公家機關之後累積下來的體驗。
我在另一個討論串,有人為了嗆我去挖出法規資料來舉證,
結果是該法規反而證明了我的觀點就大方向而言是對的,
原來真的只是管理實體馬路路名路牌的公部門,
跟製造路牌的民間廠商上下交相賊罷了。
難怪臺灣都市的實體馬路路名路牌,
出現中共國標碼GB18030規範字形的比例,
點滴增加中。
我的能力範圍內能做的也就僅只是去投書公家機關了,
但我一個人的聲量真的太小了。
但也比一票臺派整天只會在twitter同溫層取暖,
並對政治立場不同者在那邊人身攻擊+情緒留言,
來得務實多了。
那票臺派整天在那邊嚷嚷,結果就是「中共的規範」
繼續老神在在的在臺灣社會體制內溫水煮青蛙現在進行式。
引用:
作者EANCK
你會不會把投書的對象搞錯了啊?
行政部門的行事要有法規依據,那是誰定的法規啊?
當然是立委和議員啊,
問題在於台灣的立委和議員中有多少是親共派、消極派、不願得罪中共派的呢?
你說如何能推動?
就算是比較單純的"行政命令",這些公務員主管中有多少是親共派、消極派、不願得罪中共派的呢?
會去考公務員的,對政治有興趣的比例明顯高於一般市民,
不可能因為換了執政黨就把不同政治理念的公務員給辭退。
現在台灣的狀態就是一盤散沙,遠沒有美國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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