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30
引用:
作者sutl
台灣的規則是距離行人三公尺內,車輛不得跨越斑馬線。

如果去歐美日等國家,則是斑馬線上有人就不得跨越。

至於車輛無法右轉的問題,那要靠政府把行人跟車輛綠燈錯開來解決。

所以最佳的解決之道就是行人全面紅綠燈,這樣就沒有禮讓的問題。

從這裡可以發現,台灣的交通問題,很多時候都是政府造成的。

早年政府應該多是規劃天橋與地下道供行人走,平面道路則給車輛,燈號多是兩段式
但是人就是會懶得爬上爬下,造成使用率偏低,形成治安死角,
然後也不是所有路段都適合興建,也要多花錢。

所以現在天橋與地下道慢慢拆除廢棄掉,行人改走斑馬線,然後燈號改三段式以上,
行人與車輛分段通過已經越來越常看到了。


引用:
作者qwer456
有車流、人流多的十字路口影片嗎
車流、人流多的綠燈禮讓行人會不會真的只能過兩三台車

這個又是我希望台灣人少一點的另一個理由
國外人口密度較低,需要禮讓的機會也相對要少,讓一下不會耽擱太多時間。
台灣就常常無時無刻需要讓,這個路口讓,下個路口又讓,除了讓行人也要讓車,
越等心情就越不耐,路怒症就出現了

目前多段燈號可以抒解互讓的問題,但是如果車流量太大,
前一批等紅燈的車輛還沒消化完,下一個紅燈又來了,塞車問題就會出現。

引用:
作者s2588s
行人在斑馬線上有霸王條款啊

除了行人那台車有這種條款

就算行人違規目前也只罰500

我的意思是你有這種條款

“一旦違規”也要承擔相應的處罰

行人優先是因為他們是用"生命"在承擔後果
就算法規上佔優勢,被車撞到也還是會痛
舊 2023-02-04, 12:02 PM #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ainwens現在在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