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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24576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7
看完新聞怎感到似曾相識的感覺,原來20年前打工的KTV就有這種消費型態,
例如說預計12個人來歡唱,但只有6個人先到先開包廂,
剩下6人中途再加進來,印象那時候制度是人頭會算結帳前30分鐘,
假設開包廂是6人,結帳前30分鐘是9人,那就會結9人的費用,
反之開包廂是6人,結帳前30分鐘剩2人,那就以開包廂的6人計算費用,
所以後面加進來的趕快在結束前30分鐘離開就不計費。

不過剛估狗一下,現在制度都變成後進的超過30分鐘,
甚至超過10分鐘就算人頭,已經沒辦法這樣偷雞
     
      
舊 2023-01-25, 11:32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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