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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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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56
引用:
作者pcwheat
法律是要通用性考量,而不是因為某特定案子去修法。

以這案例來說,當然對提告者(被害者)不利。
但也有別的案例是,提告者提出假扣押(錢多無所謂),被告者因此財產凍結,幾乎完全無法調動周轉。小公司可能因此這樣被大公司搞倒。
這又怎麼解?

現在動不動就扯政黨,還真簡單。

你把人家撞死了再來扯自己還有公司要養?
那被撞死的該怎麼辦?
舊 2022-12-29, 12:07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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