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osmosfeel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71
引用:
作者pcwheat
法律是要通用性考量,而不是因為某特定案子去修法。

以這案例來說,當然對提告者(被害者)不利。
但也有別的案例是,提告者提出假扣押(錢多無所謂),被告者因此財產凍結,幾乎完全無法調動周轉。小公司可能因此這樣被大公司搞倒。
這又怎麼解?

現在動不動就扯政黨,還真簡單。



見樹不見林的護航~~

少量個案可以透過法條或配套機制防範!

現在的制度是脫產以後,法律對犯法的人無法有效懲治,去外役監上個幾年班,就能回家開心數鈔票,受害者或辛苦工作的人像白癡

而且絕大多數實例皆是如此,法律的精神是要追求公平正義,而非讓法匠展現辯功、賺錢,搞得多是違法者有利!

扯什麼通用性,避而不談比例原則,唉~~

難怪絕多數人都認為司法已死
舊 2022-12-28, 07:51 P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osmosfeel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