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
這種事可能有貓膩的
如果要追來龍去脈,可能故事並沒有看到這麼簡單
多前遇過大樓保全員,保全公司約滿
管委會跟保全公司新約談不攏
不再續約,可是保全做了好幾年,工作認真
管委會希望他辭職保全公司工作
直接由管委會聘為正職,薪資因為不用給保全公司抽成
談好條件,可以給他加薪,還給兩個月年終
據說他服務的保全公司,會以年度業績不好,年終只發幾千元獎金
他當然願意留下來
這是有良心的做法
這位清潔阿姨二十年前是如何入職去博客來上班的?
個人推測可能是外包派遣工
後來公司跟外包解約,看她工作勤勞把她留下來
不然怎會有每年要跟她簽約
甚至可能原來不只一個清潔工,月薪多給她一兩千
她一個人就可以搞定,公司也省下一些錢
只是這家公司良心在那?
多聘一個正職清潔工有這麼難嗎?
退而求其次也可以用約聘
想到用最LOW的方法,規避了幫她投勞健保
仍採用承攬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