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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24576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42
所以這仗打得很漂亮,一看就是有高人指點,
知道大企業的痛點是企業形象,與其用法律手段讓你重罰幾十萬,
對方還不痛不癢,不如用輿論戰打得你顏面盡失,
讓你產生無上限的形象損失,馬上跪地求饒,
清潔阿姨那邊也是見好就收,談到條件就馬上鳴金收兵,不再戀戰,
以防狗急跳牆進到法律戰。

上法院我也覺得阿姨未必有贏面,因為有太多值得討論的點沒有拿出台面上,
當然上法院博客來就是持續承受形象損失,除非對方獅子大開口要個五百萬之類,
不然上法院絕對是雙輸的選擇。

這可以算是教科書等級的案例
 
舊 2022-12-25, 03:26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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