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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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家機關的外包不是只是說有沒有勞健保這麼簡單
而是說公家機關用這些人
實際上是不是也是「假承攬真僱用」
另外以這個婦人的例子來說
博客來用勞務承攬也就是外包的方式給婦人錢
形式上本來就沒有直接僱用婦人
根本無法以僱主身份幫婦人辦勞健保
所謂勞健保的費用都應該是含在價金裡的
婦人要自己處理
那你就要自己算這些錢是含勞健保的合不合理
再透過別的方式爭取
問一個簡單的
我剛看新聞好像是說月薪2萬8
你只是取爭勞健保根本無意義
要給可以
那就變成月薪基本薪資2萬6然後勞健保再另外給錢
那算起來根本也都差不多
問題應該是在於無正當理由非自願離職(解僱)不給資遣費是真的欠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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