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18歲的[投票權]與[參選權]!?
瀏覽單個文章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
polor
2022-11-24 網傳修憲公投通過「18歲可參選總統」 中選會闢謠:滿40歲才可以 (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2B24W0115
)
中選會說明,11月26日修憲複決公投將選舉權年齡門檻調降至18歲,通過後是18歲就能投票;
並不是18歲馬上就能參選。因為登記為候選人的年齡門檻,還是要依憲法及法律的規定。
中選會表示,例如依憲法及現行法律規定,40歲才能參選總統、
23歲才能參選立委與里長,並不是說只要修憲過,18歲就可以參選總統、立委與里長。
https://cdn.ftvnews.com.tw/summerno...375fc69941c.jpg
--------
敝人不才,想要確認到底是[憲法]要服務[選罷法]還是如何!?
PS.
還請問法律先進,當與憲法(母法)牴觸的法條(子法),是要如何修正呢!?
憲法是說"有依法被選舉之權",所以還要符合選罷法所設定的條件,
不是說年紀一到,無論如何都能選或被選,就像直轄市長要30歲才能參選。
引用:
作者
豆子
要公投的是降低選舉人的年紀
為何硬要去硬扯被選舉人呢
這就是磚家?
被選舉年齡也有修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憲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https://2022.cec.gov.tw/article/con...article%2FA0135
2022-11-25, 11:07 AM #
17
rainwens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rainwens
查詢rainwens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rainwens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