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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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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不同意用『惹』這個字眼,自己要去踩別人,沒道理要別人不准反擊吧,這些動作還都只是在正常且合法的程序下捍衛自己應有的權力而已。

自己管不住嘴,管不住手腳,就要有付出這些代價的準備,謹此而已,就算是對象不是這個人,也會是別人。
 
舊 2022-11-23, 03:28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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