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我跟內人應該算前衛了,
直接在市政廳登記公證,婚禮當天到場觀禮的有一對她美國好友,跟義大利媽媽帶著她女兒,
公證結束在市政府前面拍了一張照片,朋友跟義大利媽媽幫我們往頭上撒米……
晚上直接去義大利媽媽家,她幫我們準備了一個兩層結婚蛋糕跟一個小小Party,現場大約十來人左右,
然後雙方台灣家人都不知道我們結婚了,我們都對朋友說我們是「私奔」。
兩層蛋糕上層按禮俗必須放在冷凍庫一年,隔年拿出來把它吃掉。
當年夏天停電過兩次,隔年拿出來覺得實在走味太多,我們嚐了一口,
兩個人都同意扔到垃圾桶結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