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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柬埔寨騙不到,回來台灣繼續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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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g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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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引用:
作者
matic
以台灣的司法很快這群匪徒就會假釋輕放了然後又再度重操舊業繼續害人
唯一的解方就是斷手腳或死刑,不然都不在怕的!
綁架罪重只有5年,就算判到最重,2年半就可以假釋
第 302 條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2022-11-03, 08:4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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