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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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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11
引用:
作者hendry2002
不判死可以

但是後續政府沒配套

起碼這種人政府要能收容矯正個10幾年

台灣政府連半套都做不到

真的給精神病患判無罪 送去矯正機構

機構人員往往怕麻煩

病患關幾個月或1-2年就放出來

然後就又殺人


要矯正一個人
哪有那麼容易
正常人都不容易改變觀念或習性了
還是判死或終身監禁比較快
不要好高鶩遠卻眼高手低
問題丟給別人出一張嘴最會(我是說廢死的)
舊 2022-10-25, 10:29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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