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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faung
這表示管理鏈太長了, 充滿了冗員和薪水小偷以及無法技術自主的人員
必要的會, 一次只安排15分鐘, 最多兩節
沒有結論的會議, 三次以後就寫信要求他主管改善冗長流程, 或是我改派工程師當人質
要請假的都許可, 因為這是勞基法基本權利
部門內有人想吵架? 這應該是吃飽太閒... 這表示當主管的沒有慎選入職員工, 一年碰到一次兩次有機會, 通常就是主管手腕的問題, 主管自掏腰包請大家吃兩次飯應該就能解決
外面有人要來找架吵, 那很好, 規矩目標列出來, 看誰的團隊沒有達標的問題而已
一切只看"實績", 那問題就很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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