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newfir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這種案件有種甲方與乙方交相賊來侵害第三方法益的感覺
好比雙方都知道漏洞在哪邊,然後一方裝無知,一方就利用對方裝無知來個心照不宣犯罪
兩相結合下,造成第三方損失,而甲乙方卻各自獲利
然後第三方求償無門
這種類型單打獨鬥去打官司不划算,化整為零來獲利卻是低風險
就比方從每個人身上騙個幾十元,但多人被騙,就有可觀的收入了
有種小額詐騙型電子犯罪的感覺,或許只能靠官方規範來阻擋雙方的投機心態
舊 2022-10-08, 08:10 A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ewfir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