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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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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引用:
作者TACOCITY
應該這樣說 比例是 你領走135 然後你要證明給上線了
如果不能證明 就是有一定責任

說白了 就是要你跟警察搓湯圓 去抓上線 這筆錢在沒有上線出現之前 只有你有過手
所以咬你沒商量啦
你覺得過重 被騙的苦主也覺得她很苦 大概是這樣吧

反正都是要找到錢為主 錢才是主體


不是這樣的
就算你(車手)能證明你給上線了
你仍是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的加害者之一
所有加害者之間都有連帶賠償責任
這135萬仍然可以向你強制執行
舊 2022-10-04, 09:13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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