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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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otoyourmom
沒想到這麼多人回應,感謝各位的回覆。
我是個人,不是公司行號。
我會想開發票的原因是我本來就覺得正常納稅而已(且找有辦法開發票的廠商,也是一種保障,證明廠商相對有能力),場勘時也問過是合法可以開發票的廠商。且我在交付尾款後,是廠商自己用強硬的態度開發票給我的,過程讓我懷疑他想讓我同意放棄發票來逃漏稅。
大概對話如下:
我:尾款交付了,請查帳
廠商:尾款收到了,發票已開立,需要再給我1萬
我:一萬?
廠商:如果不給我一萬,三天後視為同意我方代為銷毀發票,並且未來補開是造假的行為
到這裡我覺得不合理的是,哪有同意代為銷毀發票這種事情?所以我才會用"治"這個詞。
謝謝各位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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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銷毀發票這回事
發票錯開能取消/退貨能取消
但帳對不上除非他拿的是現金不是匯款、支票等入帳戶的
如果他已經開了你錢也入他帳戶那頂多就是自己再造一個折舊之類的單據來消那一萬
然後你不要發票那這些單子他就自己收了而已吧
如果他有意逃稅確實起始就要避免開發票
但這樣真正的重點是怎樣不要入帳戶
國稅局很厲害也很計較的~報稅被拉這條出來噹很難交代過去
"未來補開是造假的行為"這也是無聊的恐嚇
很常遇到因為對帳要幫忙客人那邊補足差額的情況
很簡單就是隨便開名目~重點是客人得幫忙出多開的稅金
而就算是事隔較久(發票本已經被收了)還要"異動"發票內容也一樣是可以的
不管怎樣幹都有彈性~關鍵只是帳目要對得上
我是認為他的強硬關鍵就是不想退讓那一萬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