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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殺人叫多一點就可以判很輕!? 然後自已不要到場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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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淡水跟北投之間
文章: 2,779
引用:
作者
Earstorm-5
其實正確答案是看加害者是誰, 被害者是誰, 兩者取其輕...
我相信有了目標後, 適用的法規翻一翻一定可以找到適合的.
我也覺得這才是真相。
2022-09-21, 11:0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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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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