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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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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引用:
作者cjc6565355
我的假設是:人們不管受任何重傷
都能很快恢復(如斷肢重生)

既然都能重傷都一定能透過醫療恢復
那依法判決不都是(重傷未遂)嗎?
都是判(重傷未遂)的話
那就沒有(重傷害)這個罪了啊

懂我意思嗎?


不懂。

重傷未遂就是重傷害罪其中一項,為什麼會沒有重傷害罪?
頂多無法成立既遂而已,那還是有未遂犯的存在。

除非法律修改廢除重傷害罪,否則重傷害罪依然還是會存在。

引用:
作者cjc6565355
還有一般輕傷害的話
一般輕傷害現今都能醫療恢復吧
那依法是不是都該判(輕傷未遂)呢?



沒有什麼輕傷未遂。
傷害不罰未遂。

另外傷害罪不以無法恢復為結果條件,所以只要受傷就是傷害既遂了。
受到的傷害是醫不好的那種,就會成為重傷害了。
舊 2022-09-07, 06:23 P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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