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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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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71
引用:
作者小肥羊
話說少數植物人也有過幾年醒來,是不是被害人被打成植物人,也要等被害人死了,或幾年後醒,才能審判加害人


依據這個判決
判斷時間會在"最後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
1.如果拖好幾年 對加害者有利
2.如果定讞之後好幾年 還可以用再審 也對加害者有利


無奈的是
最高法院的判決確實可以決定你的命運


刑法第10條重傷之「嚴重減損」之闡釋
──最高法院一○九年度台上字第四七○一號判決
不以傷害初始之驗斷狀況為標準,如於最後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被害人所受傷害已經相當診治,仍不能回復原狀或恢復進度緩慢、停滯而僅具些許視能,縱該階段已有新興治療方法或藥物提出,惟若尚在試驗階段或仍需長久時日始能判斷有無功效,法院自可即行認定被害人視能已經嚴重減損至重傷害程度,若被害人最後終因新興技術或藥物治療痊癒,僅能否依再審程序特別救濟,與現階段判斷重傷害與否無關。
舊 2022-09-07, 03:30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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