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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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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20
國家賠償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I0020004
引用:
第 11 條
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
舊 2022-09-06, 09:07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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