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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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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引用:
作者吼吼熊
第一、駐外單位在當地是沒有警察權的,這是國家主權。

假設今天事情反過來,杜拜人在台灣打電話給它們外交單位,說被軟禁在公司。
然後杜拜外交單位直接指揮台灣警察,直搗黃龍搜查公司,這是可以的嗎?
那以後我只要打電話給其他駐外單位,說我被綁架了,在沒有直接證據的狀況下,警察就要必需去搜查那家公司?
如果你是正當公司,警察整天跑來搜查只因為說他接到電話報案,你生意還要不要做?



不對吧
你打電話給警察說台灣哪個公司哪個地點有人被限制人身自由
被人蛇集團綁架
台灣的警察怎麼可能都不聞不問不去現場了解...
舊 2022-08-19, 07:39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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