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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國民所得跟國民素質的問題,台灣隨便都可以開餐廳,在美國就不是這樣,從小到大在台灣看過的有,小時候園遊會,賣飲料的攤販飲料賣完後直接往後面的水溝舀水加進飲料筒,在外面吃小吃,老闆娘去廚餘筒把料撈回鍋裡(伙計倒進去的),當兵時,載廁所馬桶紙跟廚房菜桶用同一台推車,高檔餐廳,把前面一些客人喝剩的柳橙汁再混成一杯給下一個客人,上高中的第一頓早餐,喝完豆漿,看老闆娘把杯子放進水筒,下個客人要喝時直接拿出來裝豆漿,洗都沒洗,當年台灣A肝盛行,年紀大的應該記得路邊攤用三筒水洗餐具,也不過10年前,在新北市某高收入的地方吃街邊店,老闆擦桌子抹布跟擦切菜板和菜刀是同一條,也是同一個高收入的街邊店早餐,老闆娘收錢後就在桌子上徒手做早餐,前幾天去買水果,店員用手擤鼻涕,擤完後繼續把水果上架,等上完架我走過去,那顆酪梨上面還有鼻涕,還有很多就不再說了。
現在基本上不外食了,買了冷凍櫃,每天自煮爽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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