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2
引用:
作者polor
所以,要拿證書也要選擇自己合適的學校及系所,因為[教育]的本質是要培訓專業人才。

美國的學制很特別
大學部不設法律系
要念法律只有研究所才開法律課程
而且規定必需有大學學位才可以申請LLM或JD
大學學位念什麼都沒關係
美國對法律這門科系著重實用性
念的人主要是為了考律師執照
美國也有規定考律師執照,必需要完成LLM或JD課程
在美國念法學學術研究博士學位的人相對較少
馬英九碩士學位是念紐約大學法學院LLM
這個學位不用寫論文,所以不會有他寫的碩士論文
他在哈佛念博士就是SJD,是學術研究學位,才需要寫博士論文
其實台灣很多名人大學法律系畢業,跑到美國都是念LLM
呂秀蓮在哈佛也是念LLM,她也不需寫碩士論文
聽一些專業人士說過,以前那個年代,不管念LLM或JD
回台灣就承認是博士或碩士,可以到大學任教職
也許某些大學會稍為要求嚴格一點,沒寫過論文就有差
可能只可當個講師,慢慢升等上副教授,再升教授
意思是即使有洋博士,學術專長不足,透過關係去黨校任教
那些年要進台大任教,也不是容易的事
 
舊 2022-07-31, 02:06 PM #7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cle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