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endry2002
都沒有公仔照片 也就別臆測價值
對我而言 就算破10萬的公仔也是公仔
親情愛情抵不過公仔??
何況這件事情搞不好最後只是1-2萬的公仔
此事件的爭議在沒有被尊重
我認同老公生氣
但是生氣完就該面對婚姻
好好溝通
老婆上網公審已經輸一半了
若老婆可以拿回公仔 或是買一隻一樣的公仔
老公是否消氣
這件事我只是說 我個人就算生氣 也不會那麼生氣
你可以不同意我的看法 但別說因為東西丟失的不是我的 所以我不生氣
這是種奇怪的看法我實在無法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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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原文這對夫妻應該沒小孩
現代這種只是單純作伴的會因為這種東西離婚不用太意外
一方面要負的責任不多另一方面一起經歷的多半也是少磨合的部分
所以不合則離很常見不過就是在這一段知道了原來這方面也很重要
遇到下一個多注意就好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