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遠雄航空自由貿易港區哪些倉庫是貨棧?那些是貨櫃集散站?那些是保稅倉庫?那些是物流中心?那些是空運快遞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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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單純是建築物配置的問題 應該與法規(關務類)無關
引用:
DHL與UPS租用場地並處理進出口業務是牽涉到那些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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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查一下 這些應該是屬於關務的法規
關務署關務法規
至於租用的部分 除民法之外 政府是否另訂行政法來規範專屬進出關部分 就不清楚了
引用:
以私煙案爲例,《總統府侍衛室官》的主管、老鳥同事可能宣稱買幾千條香菸沒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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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貪污治罪條例 是刑法的特別法 其規範目的與行政法天差地遠
引用:
以自由貿易港區爲例,《交通部非主管職的公務員》可能覺得往東合理,但《財政部非主管職的公務員》可能覺得往西才合理。
以大巨蛋爲例,《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非主管職的公務員》可能覺得往南合理,但《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主管》可能覺得往北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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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會偏向決策問題 如果沒有牴觸現行法令 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各類的法規 不可混為一談
我想您應該是一位公務員吧
最重要的是避免將刑法惹上身
如您所前述之私菸案
其他決策的部分則是行政責任
如果有長官或是會議決議承擔責任
就讓他去承擔吧
如果您不放心
另一個考量的是法律效果
也就是違反的結果
私菸案是貪污 適用刑法 要被關的
行政決策 是行政責任(或許是行政懲處 例如記過 輕一點的是告誡 書面告誡)
簽上去之後 長官有意見 分2種
一是他直接寫(這就他擔了)
一是口頭要你改(你就記得留下證據)
個別行政法 通常有一定體系 而且龐大
你要了解整部母法(通常就是業務領域)有哪些部分 哪些流程
每一部分與流程 都會衍生出子法
例如關務的部分 法規表列就有252筆資料
這還不包括行政規則(另外的174筆)與函釋(應該是數千筆吧 哈)
這需要相當時間去熟悉與了解
不過萬變不離其宗
主要還是以母法的規範目的與範圍為主
其子法只是說得更清楚與規範流程而已
還有
盡量不要跟長官對幹
可以請教或討論(這可以參考提問的智慧 我記得版上有分享過)
畢竟他比你有經驗
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