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16:9
兩個問題請教
1.三篇期刊題目是不一樣的 這樣論文題目要怎麼訂定?
2.已經刊登,如您說的著作權已轉移給期刊 這樣的內容可以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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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這種博士論文很囂張!
1. 三篇期刊題目不同,但通常在同一領域,所以可以用比較籠統的方式來訂博士論文題目,這難度並不高。
2. 好問題!在期刊的立場,他們本來就知道他們論文的來源幾乎都是研究生的成果,如果在這上面沒處理好,誰敢把論文投給他們?所以,這種著作權轉移合約中,必然明訂例外條款,允許學位論文這種非營利式的使用。但是,如果將學位論文又交給出版社出書,這就問題大了,出書的出版社一定會要求取得版權所有者的授權書,這裡面很多細節要處理,不然可能被告,還要賠大錢。我出過兩本英文研究專書,線上簽約時是逐條簽署的。其中,重要的條文使用不同顏色來提醒簽署者注意,簽署者要負完全法律責任。這裡就要求作者必須取得曾發表論文的出版社出具授權書,光這一點我就處裡了好一陣子,非常麻煩。我指導教授出了超過十本書,他經費很多,這種版權問題是直接交給律師處理。聽起來好誇張是吧?還好啦,其實我們進實驗室時,也簽了一些指導教授拿來的法律文件,這才誇張。他說這是用來保護雙方的,不簽就不能進來。取得學位後,辦離校手續時,指導教授又額外拿了一堆文件給我簽,能不簽嗎?原來,這是用來規範我離開以後如何使用實驗室資源與研究成果,所以依然是用來保護雙方的。現在想想,這才叫做嚴謹。台灣有人這樣做嗎?至少我沒聽過!但是,在主持書報討論課時,我會把這段經歷說給學生聽,讓他們知道美國學者是怎麼面對學術問題的。從這裡,你也可以知道,前面有人質疑我的學術嚴謹性,是有多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