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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和學術倫理沒啥關係,只是用方法在買學歷
國科會計畫或政府標案,如果執行的碩班不能當畢業論文
以後應該會很多研究室都倒閉,因為2年要碩畢哪來時間做計劃標案又搞自己的論文
而很多社會學的調查研究也都不是一個人能完成
所以很多專案都是多人合作完成,只是一般都會把大題拆小題各寫各的
但是這也不是什麼大問題,NSC三大期刊的論文都可以有共同作者,小小的碩論為何不能有共同作者
而此件事的本質就是有權有勢的人想要買個學歷
有辦法的人就幫他找到缺錢的專案
對於該作者來說如果沒有錢連研究都沒法開始
有人願意出錢,那掛個共同作者也沒啥大不了
有權有勢的人就去幫他找錢,剛好某些公家單位有錢可以做計劃
於是就想辦法讓該公家做相關計畫的發包,讓想要拿的人拿走
對於做計劃的人來說,錢雖然不是有權有勢的人口袋直接出的,但有錢可以用就好
於是一個出錢一個出力,一起寫了論文,大家都拿到學歷了
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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