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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dry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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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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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7
重點我昨天忘了問

這間公司樓主待多久

若已經三年以上

這簽約看起來只有罰沒有賞

要員工簽可以 就像其他網友說的

要先加薪

不簽也可以請公司資遣

我覺得這樣比較符合比例原則

舊 2022-07-05, 08:39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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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dry200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