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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引用:
作者lifaung
你應該想太多了

政府可能只是覺得這些人應該被淘汰而已, 反正就是淘汰掉體質不良的韭菜

保險部分, 執政黨已經幫這些金融機構都想好了, 保險在15歲以下孩童死亡的時候最初是把法律修到連喪葬費都不夠的15萬(印象不準確)
後來好像是火車事故事件之後在提高到60萬左右

這是我先前幫小孩投保的時候的印象

這些修法主要都是為了金主利益(美其名為維持金融市場OOXX, 避免有父母刻意殺害小孩領取保險金)

看看現在政府怎麼讓保險公司可以花式退保或是各式各樣解套就知道了

你以為韓總機很爛??? 那你可能沒看過更爛的
因為世界上總是有更爛的可以選
特別是挑動起族群對立以後, 那上下左右是非黑白也就不重要了, 大家一起來抗中保台吧XD
--
在我小時候我印象中保險是可以保到一兩百萬之類的
現在的問題是最新的修法連產險都不給保(或著說會有保險上的問題)


107條是民國52年修訂的,14歲以下死亡保險契約無效。
民國52年是那個執政黨?

引用:
https://lis.ly.gov.tw/lglawc/lawsingle?0017752A007D000000000000000003C000000008FFFFFA00^04520052082000^00000000000

保險法
中華民國52年08月20日

第一百零七條  (全文修正)     條文  以十四歲以下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而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無效。
  保險人或要保人故意違反前項之規定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舊 2022-06-10, 03:30 P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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