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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lik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0
文章: 399
引用:
作者sinchen
在法國,如果你真的沒地方可住
是可以隨便找一間空屋住進去的。
簡單來說,別人佔你屋子是非法的,但警察只在24小時內受理。
超過24小時你趕人就是犯法,你要打官司,通常可以打個幾年。

而且房東發現了也不能趕你,趕了就是違法,要罰錢。
所以後來法國就出現了一種新興行業專門協助房東
與這些佔屋族交涉,請他們離開或直接把房子租下來。

我是覺得有這種法律的政府不會垮台,什麼民眾都不覺得奇怪
看那個阿辰師選擇住在馬賽,應該是比較能被台灣人接受的地方...


24小時是以什麼時候開始算?房東發現那時開始算嗎?

感覺這種方式可以抑制炒房或空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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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金瓜石爬煙囪 ''
舊 2022-06-01, 11:01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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