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drgdr
其實還有一招簡單的下次區分管理委員會提出要委託給大間物業,包含總幹事都由物業派發
然後找怡盛、東京都、千翔,這種規模大的物業公司,連財會都委託給他們
這樣能上下其手的空間就不大了,報表資料也都會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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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社區的物業就是上面的某一家所謂的[規模大的]
我們社區主委並不住社區,她兼好幾個社區的主委及委員。她是店面所有人,上任沒多久就要求建商把她店面前面的樹移掉,燈移掉
那個樹和燈是在人行道上,是公設的一部分。可能她覺得風水不好之類的吧
移燈和樹應該要花建商不少錢,出動一次吊車來處理起碼要花個6-10萬吧
但建商肯為她二話不說的做這事
有委員在管委會提案要追上面這件事的後續時,負責議程司儀及紀錄的[規模大的]物業副理自動把這委員討論提案的從議程刪掉,從會議紀錄刪掉
社區每年的收入有3-4千萬之多,
目前正在點交,地下室常漏水,化糞池臭味常四處飄散,持續了三年沒什麼改善
但目前社區每隔幾個月就漲一次管理費,已連漲二次管理費,調高停車清潔費
社區許多工程、消防安檢等各種報價常高的嚇人,是外面一般的二倍甚至三倍
[規模大的]物業有派一個財務秘書管帳,
她的帳不是權責制的,是期間不定的流水帳
帳常有錯,常會誤植,愈看愈不懂
[規模大的]物業指派的公設服務人員小姐常不見人影,有時會對住戶擺臭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