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ason7ks
這樣的罰則對有錢人不痛不癢,
依我說改用新車售價百分比來定罰則。
再說典再重不執行有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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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邏輯是仇富...有錢人是得罪你了嗎?
引用:
作者k83d
沒錯啊,現在就是在解決檢舉魔人浮濫檢舉所製造出來的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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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的確是針對檢舉魔人沒錯
把警察收到的檢舉違規數量和檢舉人數對比就知道了...
少數幾個檢舉魔人檢舉數量卻是所有檢舉人數的8∼9成
這樣的情況在台灣環境的確有討論空間
換個說法...那少數幾個人的想法...和9成9的民眾不一樣??
當然...再次強調...我不是說違規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