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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a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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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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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ainwens
看起來權力的確蠻大的
https://www.cchp.com/Topic/Details/120535
不過至少應該會有個通知做最後通牒才是,事主有可能照樣不理會


注意我上面提到各州別可能不同....

不需要有最後通牒, 也可以把物業上門關心當作最後通牒
這個就是法律文字遊戲

總的來說去人家地盤要注意人家地盤的規則
舊 2022-03-16, 01:54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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