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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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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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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sible
如果日立真的這麼主張,在法律上真的站得住腳? Storage一套幾百萬,全公視上下真的沒有IT人員可以進行操作? 這樣的說法並不合理。通常管系統帳號的苦逼就是管Storage的苦逼,謝謝!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tm_medium=yahoo
公視基金會依《資通安全管理法》規定為我國關鍵基礎設施,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屬最高級的A級機關,內部各項資安防護機制卻明顯不足,不僅沒有資安專才人力,也沒有資安專責單位......

自己的經驗是,跟客戶說明了同步寫入變更的備援機制,跟定期鏡像的機制,客戶只想聽關鍵字『價格』,其他都不想了解,最後堅持認為同步就是備援了,就很安全了,其他不用,結果也是因為沒有資訊人員,原始資料誤刪了一大片,來跟我們要求備份還原的∼
跟他們解釋了半天,選用的是同步備援,正常操作下刪除了,就是連備份裡面也同步刪除了.....
客戶:我不聽,我不聽,我不能接受,我既然買備援了,就是你們要負責......


另外,也遇過某單位主管的老婆佔網管缺的,只是因為網管的薪資比較高,然後資訊相關的全部外包∼

這水很深,目前資訊不夠多,就不做過多的判斷∼
舊 2022-03-15, 11:27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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