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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發現狀況踩下煞車的時間稱為反應時間,指眼睛看到危險→大腦發出命令→手眼腳協調→踩煞車的時間,而反應時間包含生理反應時間與腳踩下煞車的時間,此時間因人而異,也和當時精神狀態有關,有研究指出此反應時間分布在 0.4-1.5秒之間,而反應時間內汽車繼續前進的距離即為反應距離。
依據交通部於民國66年頒佈的「汽車煞車距離、行車速度及道路摩擦係數對照表」汽機車駕駛人發現行車危險狀況之平均反應時間為0.75秒。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aspx?SOID=14957
一般駕駛反應及踩踏時間之推定:依據日本研究報告顯示,一般
駕駛人發現危險情況後,反應時間為
0.4~ 0.5秒,右腳由加油踏板移至煞車踏板之時間為約 0.2秒,踩
煞車踏板所需時間約 0.1秒。因此一般駕駛人在行進中,突然發
現危險情況後即刻採取煞車措施,車輛必須空走0.7~ 0.8秒,才
產生煞車效果(交通事故偵查學,吳明德著)。故「一般人之平
均反應力」應指在駕駛人於突發狀況下,緊急煞車之平均反應時
間。然實際「反應時間」受到駕駛人各種生理、心理及環境因素
之影響,故不同駕駛人在不同的身心狀態及道路、交通狀況下均
呈現不同之反應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