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百按照中央的法規,應該說牴觸的那瞬間地方規定就會被中央宣布無效
但是呢,你想那些市長可能放棄掙扎嗎?
按照台灣的政治之路流程 立委>市長>中央 和兩大黨政治
其實更大的問題以前A黨在當市長訂了嚴格的規定,結果後來A黨中央執政反而放棄原本在野的主張,壓著立委說要開放,B黨反之亦然
B黨的市長還能掙扎,A黨的新市長只能以中央馬首是瞻
那A黨的市長怎麼辦? 以瘦肉精舉例,那就只能在營養午餐契約上出力了,比罰則比檢驗次數
學齡的兒童還能用午餐契約規範,實際上更大的漏洞是幼兒食品和孕婦,學齡的兒童管制,反而其他部分只能自求多福?
當然有人說只要標示清楚,消費者就能自己選....
實際上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查一下"標示清楚,消費者自由選擇"這句話是誰先說的
